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三十九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P229-P241 )
(二)不征税收入( P234 )
1. 财政拨款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解释 1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年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解释 2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三)免税收入( P246 )
【解释】 ( 1 )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收益,是单位组织专门从事特定职责而取得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应税所得范畴;( 2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 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 ,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解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解释 1 】对来自上市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1 )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 12 个月的,征税;( 2 )持有股份 12 个月以上的,免税。
【解释 2 】对来自所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解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 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的是( )。
A. 财政拨款
B. 租金收入
C. 产品销售收入
D. 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 A
【解析】 ( 1 )选项 BC :属于征税收入;( 2 )选项 D :属于免税收入。
(四)税前扣除项目
1. 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 据实 扣除。
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 1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 的部分准予扣除。
( 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 % 的部分准予扣除。
( 3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解释】三项经费中 只有 “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 社会保险费
( 1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
( 2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 ,准予扣除。
【解释】 除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 外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相关链接】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4.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 的 5 ‰ 。
【解释】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 销售(营业)收入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 15 %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 结转 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解释】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 )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 )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相关链接 1 】 非广告性 的赞助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相关链接 2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6. 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 “利润总额” 12 %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 1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解释 2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 通过 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解释 3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7. 利息费用
( 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 据实 扣除。
( 2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8. 借款费用
( 1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 不需要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 2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 12 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9. 租赁费
( 1 )以 经营租赁 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 2 )以 融资租赁 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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