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辅导:第四章节(27)
3、公司收购自身股票的限制
法定条件 | 回购程序要求 |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1、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2、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1、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2、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1、应经股东大会决议;2、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3、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4、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
股东因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提示:公司因上述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答案:ABCD
解析:考察公司法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ABCD都是正确选项。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答案:AC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选项D错误;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选项B错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三、公司债券(内容简单了解)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实验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门 | 购买 |
- 注册会计师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3 (2010-06-19 00:00:00) |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5 (2010-06-19 00:00:00) |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4 (2010-06-19 00:00:00) |
司法考试重要考点:国际经济法 (2010-06-18 09:43:00) |
注会《经济法》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2010-06-17 16:19:01) |
注册会计师《审计》辅导审计计划13 (2010-06-14 00:00:00) |
注册会计师《审计》辅导审计计划14 (2010-06-14 00:00:00) |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0 (2010-06-14 00:00:00) |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1 (2010-06-14 00:00:00) |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2 (2010-06-14 00:00:00) |